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温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名称: 温泉县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医疗废弃物处置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温泉县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医疗废弃物处置
数量: 20000 预算金额(元): 2.2 单位: 床/日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上级部门对集中医学观察点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置收费有关要求,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置费用按照美创2.20元/日标准收费,具体金额按照年度观察人员床位数计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2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全面消除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的风险隐患,依法集中医学观察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确保处置工作规范、有序, 2021年5月 31日温泉县卫生健康委组织3名医疗专家就温泉县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进行论证,形成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产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目前,温泉县无取得环保部门经营许可的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全州仅有1家取得环保部门经营许可的医疗废物处置公司,为\"博乐市新洁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要求,以及自治州、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医学隔离场所管理各项工作要求,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医学观察人员产生废弃物均按照医疗废弃物处理。二、评估结论经县级专家评估论证,博州仅博乐市新洁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有集中处理医疗废物资质,温泉县集中医学观察场所产生的医疗废弃物须由该公司进行回收、处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博乐市新洁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新疆博州博乐市二阶台生活垃圾场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6月02日
至
2021年6月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史帆
联系电话: 0909-8222736
联系地址: 温泉县博格达尔东街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吕铁柱
联系电话: 0909-8222097
联系地址: 温泉县博格达尔镇三峡西路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温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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