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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醴陵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湖南
招标
环卫市场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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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招标单位 湖南省渌江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1-03-22 14:45
开标日期 招标类型 招标公告-招标 招标地点 湖南      长沙市      岳麓区
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1-03-22 14:45:12原文链接地址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醴陵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监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批文编号:醴发改【2017】284号、醴发改【2019】52号和醴发改【2020】222号,项目业主为湖南省渌江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地点位于醴陵17个乡镇。本次招标主要建设内容:李畋镇,浦口镇,王仙镇,沩山镇,孙家湾,船湾镇,明月镇,茶山镇,嘉树镇,泗汾镇,左权镇、板杉镇、枫林镇、官庄镇、均楚镇、沈潭镇、石亭镇17个乡镇的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17个乡镇的集镇生活水处理规模为500m3/d-4000m3/d不等,污水处理总规模为28000m3/d,配套铺设污水收集管网141.5km。项目总投资73115.9万元,建安工程费28606.64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醴陵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监理;
1.2.2  建设地点:醴陵市17个乡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李畋镇,浦口镇,王仙镇,沩山镇,孙家湾,船湾镇,明月镇,茶山镇,嘉树镇,泗汾镇,左权镇、板杉镇、枫林镇、官庄镇、均楚镇、沈潭镇、石亭镇17个乡镇的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17个乡镇的集镇生活水处理规模为500m3/d-4000m3/d不等,污水处理总规模为28000m3/d,配套铺设污水收集管网141.5km。项目总投资73115.9万元,建安工程费28606.64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3 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中标工期相同。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4个月;
1.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1.5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
1.6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1.7 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本招标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1.8 监理服务期:以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合同工期、交工验收工期另加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9项目拟划分标段招标范围:无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醴陵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 2 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含本次招标项目),且在醴陵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
2.4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招标阶段配备1人)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企业承担类似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 1080 天内承担过至少 1 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12873 万元及以上或监理服务费在107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
2.8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72号文件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I ;√  综合评估法Ⅱ。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从2021年 3月22日~2021年4月15 日9时00分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 0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31-23256358。
9.其它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HNS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HNSTF 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9.3开标注意事项:
9.3.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相关网上开标操作流程及操作规则,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zzzyjy.cn//操作指南/视频教程/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操作视频))查看具体操作视频。
9.3.2.以防由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原因无法解密等特殊情况,建议投标人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网络和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等资料。
9.3.3.请投标人提前做好相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 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湖南省渌江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江平   
联系电话:18175105286
地址:醴陵市新华联商业广场四期工程(E2区商业街)E2-3#楼
 
招标代理: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醴陵市左权路191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731-23115068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4121592。                                    
 2021年3月22 日
附件1:
通   知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株公资发〔2020〕5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公资发〔2020〕8号)及关于印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0〕195号)文件精神,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做如下通知:
1、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2)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附件3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2、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的所有条款;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工作。
3、各投标人按照《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体温测试、入场登记、电梯乘坐人数限制等因素影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
 
附件2:
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现参与                           (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疫期间
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控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不是来自疫区人员;②来自     (省、市)身体健康的人员;③和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没有接触史;④不曾是确诊治愈病例或疑似病例或解除医学观察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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